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筹备、会务、有关文稿起草和承办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景德镇代表团及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等重要活动的有关事务。
2、组织草拟以市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常委会主要领导讲话稿。负责常委会和办公室印鉴的使用管理。
3、负责协调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部门进行的执法检查。
4、负责协调及督促“一府两院”对市人大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与主任会议作出的决定或有关重大事项的贯彻实施。
5、围绕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
6、编辑印发常委会的《公报》和《瓷都人大》,组织和协调开展人大宣传报道工作和人大理论研讨活动。
7、做好网络宣传工作。
8、围绕常委会总体工作安排,负责做好信息的收集、综合、传递反映工作。
9、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0、主管常委会机关的人事、财务和财产、车辆、食堂、安全、卫生等行政事务。
11、负责市内外人大系统来往人员的接待工作。
12、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13、完成常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本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部门本级。人员编制总数为60个,其中行政编制38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120人,其中在职73人,包括行政51人、全部补助22人;离休2人;退休45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01.3万元,按照收入来源划分:
1、当年公共财政拨款1420.3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8.7%;
2、上年结转180.9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1.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601.3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1、基本支出1106.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1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8.0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96万元
2、项目支出494.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0.87%。
(三)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20.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8.7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1.43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4.02%
社会保障和就业313.57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22.08%
住房保障支出55.39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90%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06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86万元、部门集中采购2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