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傅桂龙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新时代的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市人大常委会在获得地方立法权的两年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地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在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我谈两点工作体会:
一、地方立法要立足本地实际,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
近两年我市的中心工作是城乡环境大整治,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科学严谨高效高质量的制定并颁布了《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城乡环境大整治和“双创双修”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受到市委和市民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御窑厂遗址是我市重要的陶瓷历史文化遗存,切实加强和规范御窑厂遗址的保护管理是我市长期期待解决的一项工作,经过认真细致的调研、论证和审议,《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经2017年1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现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这是我市第一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必将对御窑厂遗址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地方立法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地方立法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立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是必须尊重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在每次市人大会议上,法工委都会通过发放问卷、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向与会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在每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后,法制委、法工委都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形成台账,逐条研究,逐条答复,充分发挥其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
二是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在市容条例草案起草阶段,法制委、法工委多次到各县市区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在市容条例草案审议阶段,法工委分别在景德镇日报等媒体上公布草案全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为市容条例举办了我市首场立法听证会,有关部门、高校师生、新闻媒体、部分人大代表和公民约200人参加了旁听。
三是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经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推荐,法制委、法工委研究,当前已将乐平市浯口镇政府等7家单位正式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首批立法联系点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