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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来景指导修改《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
来源: 编辑: 添加时间:2017-11-10

(赵欣)11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率调研组一行3人来景,就《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陶永昌出席座谈会。

                    

在景期间,省人大调研组连续召开二场座谈会,市人大法制委及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文广新局、市御窑管理处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参会人员围绕条例草案“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踊跃发言、积极献策,省人大调研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逐条逐款、逐字逐句的指导条例草案修改,进一步提高了条例草案的立法质量。

                     

御窑厂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我市的中心工作,而对遗址立法保护是申遗成功的必备条件。本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表决通过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拟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必将对御窑厂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