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立耕主持 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9月28日召开
(王燕)9月21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立耕主持会议,副主任戴洪安、闫浩、唐良、林群、陶永昌、史晓莲,秘书长雷铭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9月28日召开。会议建议议程: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实施意见(草)》;向财经专家库成员颁发聘书;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环境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书面);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组《关于我市农村环境大整治视察调研情况的汇报》(书面);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全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听取市人大环资委《关于开展2017年环保瓷都行活动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人事事项;审议《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
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景德镇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的实施意见(草)》;市人大环资委《关于开展2017年环保瓷都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环境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组《关于我市农村环境大整治视察调研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法工委《关于设立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人事事项情况的说明。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建立财经专家库的请示》和市人大法工委《关于法规案审议程序和方式的请示》,传达了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和全省县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最后在常委会党组会上学习了党组工作条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汪立耕在会议总结时强调: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紧密联系实际,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全省县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尤其要要严格按照鹿心社书记、周萌副主任在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的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我市县乡人大工作;三要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要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能力建设,抓好学习培训,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