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及建议。
一、2017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是巩固“十三五”良好开局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全市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三个五”战略行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适应引领经济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简政放权,坚守民生底线,努力实现了财政收入增速合理、结构优化,实现了各项支出稳健增长、保障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动力。
(一)注重民生保障,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保障重点,努力克服资金调度困难,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增长,做到支出有保有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1亿元,同比11.1%。各项重点支出持续增长,教育、科技、社保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14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5.6%,较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按照“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三年规划,市级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1.3亿元,其中除足额落实省、市新农村建设点配套资金8268万元外,还安排了5000万元用于打造新农村示范样板村,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打造新农村示范样板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为确保2019年我市提前一年完成新农村建设全覆盖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对市级贫困村的保障和扶持力度,安排市级贫困村扶持资金600万元。同时,市、县两级财政安排首期财政风险缓释基金2500万元,推动“产业+金融”扶贫政策实施,撬动银行近2.5亿元贷款投入产业扶贫。全面完成社保基金预算任务,财政对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已达16.4亿元。启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市本级参保单位已达331家,参保人数14770人,财政补助资金达2.3亿元。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2017年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1亿元。及时下达“红卡户”贫困人口扶贫保障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注重产业扶持,实体经济进一步壮大
大力支持我市汽车、陶瓷、航空、旅游等“3+1”产业发展。2017年是连续实施市民购买北汽昌河地产汽车补贴政策的第九年,全年累计安排购车补贴资金5012万元,落实北汽昌河财政贴息资金1.2亿元,以及新能源汽车补贴和新车研发奖励资金4600余万元,不仅帮助昌河汽车进一步拓宽销路,也为企业全力打造市民信赖的好车款、好品牌提供财政支持。安排民用直升机整机制造、航空精密电子设备、机载核心零部件以及航空小镇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6个项目资金1.1亿元。安排航班补贴资金5200余万元,统筹用于重要航线和经济航线,目前我市已开通航线10条,可直飞北京、上海等10余个城市。随着景德镇北站建成、动车组通车,我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交通网络布局,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打通了重要“关节”。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助推我市旅游产业与三大支柱产业的深层次融合。积极争取“御窑遗址保护和申遗”项目,2017年共获中央项目6个,落实财政专项资金2.9亿元。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益”,积极用好“财园信贷通”和“惠农信贷通”,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年末“财园信贷通”贷款余额14亿元,园区获贷企业389户,“惠农信贷通”发放贷款3.47亿元。继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发展动能不足的现实难题。
贯彻落实“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扶持各类企业加快发展。2017年为全市各类企业减免税近40亿元,极大增强了企业发展动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一批涉企收费项目,2017年我市取消涉企收费项目15项,全年累计降费5000余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注重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
全面保障城乡环境大整治和“双创双修”财政投入,2017年环卫一体化、城管+公安等重点项目安排资金超过1亿元,城市绿化越搞越好、管理水平越来越高。我市已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试点城市,2017年市财政再安排建设资金4.1亿元,年底前全长26.8公里的全国一流地下综合管廊全面建成。大力支持高铁商务区建设,年内高铁商务区7条主次干道及站前二路、建设大道延伸工程同时开工建设,区域路网框架全面拉开,为城市向东拓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西河水利枢纽工程整体竣工,不仅为市区调节水位发挥独特作用,还结束了西河片区十年九涝的历史。同步建成的我市第一个千亩水面——新昌南湖,已成为一张全新的城市“名片”,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也体现我市“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管理思路。加强城市路网规划,安排景泰路和戴家弄延伸段等道路建设资金4100余万元,全力支持景德镇南大门和景南连接线工程建成,改造后,我市浮梁县、昌江区、高新区和陶瓷工业园区通过西外环城市快速通道连成了整体,城市框架进一步拓展。
(四)注重改革创新,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完成了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经过充分调研,审议并下发了《景德镇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打破了过去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确定各级税源的征管模式,实行符合中央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精神的分税制模式,在市区范围内所有税收实行属地化管理,以充分调动市、区共同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建立市与区之间财源共生、利益共赢、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收入增长机制和财力分配机制。二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由去年的263项整合压缩至122项。用好用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结转结余指标1.8亿元,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超过6900万元。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覆盖面,市本级全年集中支付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达到85.2%以上,超出全省平均水平,比去年底提高51.6个百分点。积极推进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建设,有效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上线审批率达到92.2%,超出全省平均水平,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创新吸聚社会资本模式。成立了PPP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领导小组,积极采取PPP模式用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吸引社会资本近15亿元。推进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了城区环卫一体化支出分担比例。
(五)注重监督问效,财政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是改变绩效管理工作模式。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在市本级预算中,选取17个100万元以上的重点支出项目,采用“上门服务、个别指导”的方式,认真扎实地开展2018年度绩效目标编报审核工作,为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奠定基础。按照“做少做精,做出实效”的原则,选取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外向型经济等部分重点资金进行绩效跟踪监控和评价。二是强化投资评审和采购预算审核管理。加强项目投资评审,完成了12个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压减项目支出870余万元,综合审减率5.6%;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审核,共审核项目104个,核减金额2421万元,核减率达10.3%,较上年同比提高1.26个百分点。三是加强财政财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加强我市部门单位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培养,提高财政财务业务管理水平,市财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各类财政业务培训10余次,培训人数达2000多人,内容涉及单位内控、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也为全市财政改革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四是稳妥推进收入组织工作。组织收入稳中有进, 高度重视机制完善、持续强化依法征管意识:建立收入调度例会制度,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每月集中分析收入形势,明确月度计划,完善征管措施;同时,出台超收奖励政策,调动各级税务部门征管积极性。在收入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全年财政总收入仍实现了平稳增长。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23.2亿元,比上年增长6.4%。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信息查找税源的作用,查遗补漏、堵塞漏洞。2017年通过治税平台共查找税源1.35亿元,征收入库1.2亿元。
(六)注重风险防控,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保障
一是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对财政扶贫资金、地下综合管廊资金、教育文化等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配合市委巡查办对全市市直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开展大检查,并对全市33家事业单位和各个县(市、区)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廉洁纪律大检查,查处违纪款217万元。二是防范债务风险,成立景德镇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财政金融工作协调小组,制定规范地方举债融资行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核实界定各级财政所承担的政府性债务,适时统计监测,强化风险防控,并积极推行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对债务风险进行预警。通过以低(息)换高、以新换旧的债务置换方式,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利息负担。2017年全市置换政府性债务36.3亿元,申报发行新增债券11.6亿元,缓解了我市还本付息压力,使财政运行更加安全。
2017年市级总预算具体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2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6.4%,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10.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54.6亿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14%;非税收入32.1亿元,比上年增长7.0%。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0.6%,比上年增长11.1%。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134万元,国防支出147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5274万元,教育支出2786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960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7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03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14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275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870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297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559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78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745万元,金融支出118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9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0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0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88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25万元,其他支出125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14852万元,同比增长322.2%。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33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4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243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5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80909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96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59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21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706913万元,同比增长198.1%。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2万元,城乡和社区支出695441万元,农林水支出10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6万元,其他支出619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9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0628万元,支出69586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9860万元,支出36811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494万元,支出127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7924万元,支出15709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9179万元,支出6947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9281万元,支出7066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118万元,支出1184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98万元,支出376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074万元,支出216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省政府《关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要求,各设区市都要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对县(市、区)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作硬性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各县(市、区)2017年都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在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中报告。
(五)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总额为88654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6457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40818万元。
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总额4490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7年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总计478746万元,其中:置换债券362731万元,新增债券116015万元(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4900万元)。置换债券已全部用于置换截止2014年底债务甄别确认的2017年到期债务本金,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及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项目建设。
经省财政厅核定,2017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80990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0680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03100万元。
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完成财政总收入29.7亿元,完成预算的96.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2.2%,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4.7%,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7%,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7.9%。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77988万元,下降14.6%;非税收入151986万元,比上年增长12.7%。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3亿元,完成预算的88%,主要是由于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度等原因(如御窑遗址保护项目等),结余资金较大。支出完成数比上年增长14.6%。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07万元,国防支出12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4793万元,教育支出5310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211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5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3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9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7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539万元,农林水支出1386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06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2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98万元,金融支出99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5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37万元,其他支出544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62732万元,同比增长468.7%。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35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4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040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4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34662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5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973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87155万元,同比增长281.3%。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48488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1万元,其他支出2116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3594万元,支出31107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0911万元,支出1841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214万元,支出7626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3076万元,支出3525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468万元,支出1094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743万元,支出303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81万元,支出139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405万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486.7%,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国有企业未申报政府BT项目收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部分BT项目收入进行了确认,形成利润,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大幅增加。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405万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486.7%。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4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681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出资金)2351万元。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金额为318221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083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9828万元。
2017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市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金额3034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7年省财政转贷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总计270332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36636万元,新增债券33696万元(含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1406万元)。置换债券已全部用于置换截止2014年底债务甄别确认的2017年到期债务本金。新增债券中的18290万元安排用于2017年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已于2017年9月28日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省财政厅核定,2017年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7336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3537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7991万元。
以上为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2017年执行数,在年度决算编成后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将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的完成和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减税降费”各项财税政策的当下,我市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基础尚未完全建立、财政支出保持刚性增长态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随着城市各项建设的陆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承诺的财政支出责任仍将增加,还本付息压力还将继续加大,与财政收入的增加明显不相匹配。财政资金仍然存在结转结余较多,支出效益仍需进一步提升等等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加以重视、积极应对、努力解决。
二、2018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好“三个五”战略行动。紧紧围绕“3+1”产业体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推动我市财政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景德镇篇章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我们编制了2018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18年市级总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132.5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7.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3.2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7.5%左右。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其他各项补助、上年结转等,减去上解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179.4亿元。2018年全市财政支出计划安排179.4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6.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17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77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25183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45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0万元。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011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万元,其他支出345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48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3万元。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91249万元,支出安排65988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7204万元,支出400050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666万元,支出146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9900万元,支出7606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7303万元,支出7183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330万元,支出7752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513万元,支出1356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981万元,支出358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353万元,支出2635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431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1.5%;其中:利润收入11431万元,2018年股利、股息收入要待参股企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上交国有股利、股息确定。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431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4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7758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出资金)3429万元。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批准同级预算并逐级上报后,再汇编2018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此外,2018年省财政将继续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目前我市正在申报发债额度和项目,待上级财政批准后再编制调整预算方案,专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2018年市级预算
市级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平衡、分类编制、突出重点、留有余地。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31.2亿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长7.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1.7亿元,同口径增长7.5%左右。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99350万元,其中:增值税33000万元,营业税200万元,企业所得税13000万元,个人所得税8540万元,资源税2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400万元,房产税6800万元,印花税20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500万元,土地增值税3000万元,车船税210万元,契税15500万元,环保税1000万元;非税收入11808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34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500万元,罚没收入135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968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结算补助、上年结转等,减去提前下达下级补助、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2018年市级预算财力约为75.2亿元。据此,2018年市级支出预算安排75.2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96万元,国防支出1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171万元,教育支出655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95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4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4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65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181万元,农林水支出232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01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54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361万元,金融支出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44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91万元,预备费6000万元,其他支出105244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7149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332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2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426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45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60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约为471496万元。
2018年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2349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21043万元,其他支出2453万元。2018年市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87190万元,支出安排28052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2672万元,支出1976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033万元,支出2884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489万元,支出3704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802万元,支出1260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954万元,支出268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40万元,支出1737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431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1.5%;其中:利润收入11431万元,2018年股利、股息收入要待参股企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上交国有股利、股息确定。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431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4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7758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出资金)3429万元。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商务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查市商务局部门预算草案。
市商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262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36.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66.57万元。2、支出预算2627.53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1429.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4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8万元。项目支出1197.8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23万元。
以上是市商务局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具体情况由重点审查部门向大会报告。
今年在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市级预决算草案的同时,还附上市级95个部门预算草案以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陶瓷工业园区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请各位代表审阅。
三、全面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各级财政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促进我市财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完成2018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突出深挖潜力,在培植重点税源上力争新突破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经济发展现状,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132. 5亿元,增长7.5%左右。完成这一年度目标,虽然较为艰巨,但是我们将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依法征管,深挖存量。以排污费改征环保税等重大税制改革为契机,创新征管方式,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保障措施,调动其他部门和单位协税护税积极性。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和国税地税综合办税服务厅平台作用,推进国地税深度融合,加大依法治税力度,支持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征收、应收尽收,力争全年税收收入取得新的突破。二是培植税源,做大增量。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调整情况,掌握重点税源变动趋势,加强对陶瓷、汽车、航空、旅游等“3+1”产业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培育新型骨干税源。三是争取支持,拓宽来源。认真分析中央和省级财政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申报,争取中央和省里政策资金支持,缓解收支平衡压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二)突出保障重点,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谋求新作为
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安排公共财政支出。一方面,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挤出更多资金用于惠民生、促发展。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和措施尤其是为民十件实事,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大力支持脱贫攻坚、“三农”工作、就业就学、就医养老、保障性住房、厕所革命等民生工程,把更多的财力投入到改善民生上。深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御窑遗址保护、棚户区改造等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双创双修”、实体经济发展、省运会筹办等重点工作推进。创新投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模式。
(三)突出改革创新,在提升理财能力上实现新跨越
一是按照既定的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市区财税体制改革,真正形成财源共生、利益共赢、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财力分配机制,增强市级调控能力。二是健全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关注中央及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动态,进一步扩大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领域。四是稳步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五是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切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度,使财政收支在阳光下运行。六是探索新思路,整合现有资源,积极稳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工作,使我市非税收入管理步入规范化、合理化、公平化轨道。
(四)突出绩效管理,在加强财政监督上迈出新步伐
一是加强对部门一般性支出的审核,严把支出审核关,确保高效快捷,实事求是。二是强化绩效管理。加强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及问责机制。三是继续推进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运行,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严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消费支出。四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程序及方式,扩大评审范围,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效率。五是加强财政监督,重点查处专项资金挤占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继续盘活用好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水平及使用效益。六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存量债务,规范举债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振奋精神、迎难而上,以更新的理念、更足的劲头、更实的作风,努力完成各项预算任务,为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景德镇篇章做出财政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