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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劳动法>“五险”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调研报告(书面)
来源: 编辑: 添加时间:2017-07-31

2016年6月30日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5年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劳动法》“五险”专项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采取座谈了解、走访调查、现场核实等方式进行了专项督查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市政府及市人社局等部门在落实的过程中,要求严力度大定位准效果实本委对此表示满意现对照《审议意见》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高认识,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五险”规定落实的重要性”方面

市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真正把该项工作作为关系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百姓切身利益的政治问题抓实、抓好。人社、财政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克服经济下行等一切困难,一方面下大力气完成和超额完成“五险”基金征缴目标任务;另一方面下大力气争取省政府对我市转移资金的支持,确保了我市12.71万名退离人员养老金和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一些老人说:“每月能发养老金,生活快乐有精神。”为保障民生和全市大局的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关于 “强化参保扩面,着力扩展覆盖范围”方面

认真落实“组织力量对参保对象和参保单位摸底排查和全面清理”和“突出参保扩面,着力抓好各类人员参保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出台了《景德镇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所有应参保单位、家庭和个人进行登记,企业评优、评先征求社保部门意见等等,有力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全市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2015年,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等四项省下达的目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加大稽核,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的意见。市社保局重点在做好社会保险日常稽核和参保企业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上找准着力点,取得实在效果。同时,又重点抓了“多险合一”系统上线工作景德镇上线模式得到了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社会保险事业实现了新的跨越。2015年实现了社保基金征缴高位增长,全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金征收,较2014年同期分别增长13.33%、4.99%、35.41%、207.35%、8.4%,五项保险征缴收入创历史同期最高水平。

存在问题:在强化参保扩面工作中,对解决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影响,我市园区企业无力参保续保的单位逐步增多的问题,办法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关于“多措并举,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方面

认真落实“要进一步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基本养老金支付不足时政府要及时予以补贴并争取省有关部门对我市资金支持”的意见市政府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于2015年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签订还款协议,为我市争取转移资金创造条件,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仅2015年,全市养老保险获得12.83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8亿元省级调剂金、市财政拨款1.18亿元。

认真落实“加强社保资金监管,提升经办人员业务和服务水平”的意见。全面运行社保基金监督软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实现岗位分离,分级复核,强化岗位追究机制。去年,全市为12.71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8.33亿元,较同期增支5.36亿元,增长率为23.34%;进一步完善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措施,打击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力度有明显效果;进一步加大了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检查,违规行为得到查处;经办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构建覆盖城乡的市县乡三级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实现了养老金直发和全市医保一卡通,实现了参保人员到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了新老农保制度全面衔接。

四、关于“以人为本,推进病残保障和工伤保险工作”方面

认真落实“通过低保病残医疗费报销总工会互助帮扶红十字会救助民间慈善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此类特殊人群”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低保大病救助,几项工作都得到落实。今年春节财政为市总工会互助帮扶和送温暖拨款300万元,市人保局仅失业保险稳企援岗为企业提供补贴722万元。

认真落实“要认真做好全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的意见市人社局建设局安监局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景德镇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细则》和《经办规程》。市人社局建设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就我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进行了专题工作汇报成立了市人社局建筑业工伤保险征缴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保障了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顺利开展。2015年以来,全市在建项目55家,已全部参保,参保人数1.38万人,缴费143万元。同时,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企业30余家,建筑施工现场50余处,下达整改通知书40余份。

存在问题:1、在落实及时发布过渡时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帮扶办法审议意见方面,还未建立。待省出台文件后,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并认真落实。2、贯彻《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仍存在不到位情况。一是对建筑企业的分布、类别明细、人员情况等有关数据统计还不够完善,登帐还不够健全;二是建筑施工现场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五、关于“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方面

认真落实“通过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的意见。主要通过媒体、报刊、宣传,采取观摩会、宣传日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从而在全市形成一种积极依法为职工参保缴费的良好氛围。

存在问题:在落实将不参保违规参保的单位和违规的医保定点单位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审议意见方面,还需研究相应措施,视情分类处理。

 

 

 

 

 

 

 

 

 

 

 

 

 

 

 

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劳动法》“五险”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劳动法》“五险”

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年5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劳动法》“五险”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高度重视《劳动法》中“五险”规定的落实,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推动工作,2014年全面超额完成“五险”基金征缴、支付目标任务,为保障民生和全市大局的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会议对市政府贯彻落实“五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在审议中,对我市今后在“五险”基金的扩面征缴和清收欠缴、加大工伤保险落实力度、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认识“五险”规定落实的重要性。“五险”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社会稳定和百姓切身利益的政治问题,要站在关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好“五险”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强化参保扩面,着力扩展覆盖范围。要组织力量对参保对象和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和全面清理,切实掌握参保的真实情况。要严格核定缴费基数、参保比例和参保人数,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市人力资源、财政、税务、工商、工会、银行、法院等单位要加强联动,通过评优、提升信用等级等措施支持、鼓励企业主动参保,提高参保主体的参保积极性。要突出参保扩面重点,着力抓好民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商贸服务行业、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的参保工作。要维护法律权威,加大稽核、监察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推动参保工作强制性开展,着力解决部分单位选择性参保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个人未参保的问题,着力解决部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三、多措并举,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在进一步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养老保险赡养比,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各级政府要及时予以补贴,以保证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要积极与省有关部门协调,加大对我市转移资金支付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适时防范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要加强经办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经办机构建设,并尽力帮助解决办公场地、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等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服务窗口的综合实力。

四、以人为本,推进病残保障和工伤保险工作。市政府应及时发布《过渡时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帮扶办法》,通过低保、病残医疗费报销、总工会互助帮扶、红十字会救助、民间慈善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此类特殊人群,充分保障病残职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从而达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要按照人社部、住建部、安监总局和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对违法施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领域,对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力争尽快实现全覆盖,为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五、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各类参保主体都充分认识到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积极主动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氛围。二是将不参保、违规参保的单位和违规的医保定点单位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