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薇带领下,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体育局于4月、6月份对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视察了省十五届运动会场馆建设,听取了市体育局工作汇报,先后深入到浮梁县、珠山区、乐平市的乡镇街道、厂区社区、中小学校等十几个地方,调查了解体育设施建设情况,召开了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学校负责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县(市、区)政府有关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与相关部门及基层干部群众交换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体育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大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机制
市政府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景德镇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景德镇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出了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市、县发改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体育部门争取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同时,积极创新建设管理机制,引入社会资本介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如乐平市老年体协的建设和浮梁县体育公园的管理均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四级设施网络建设初见成效
我市坚持“全民健身,工程先行”,“十二五”计划实施以来,共申请省级以上援建工程280项,自建100个,市级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200万元,有力推动了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已初步建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健身设施网络,全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逐渐完善。目前,四个县(市、区)在“五个一”工程建设中,基本消除了体育场馆“四无”县的尴尬局面,全市四个县(市、区),共有体育场地2447个,场地总面积增加较多,达到176.9万平方米,较“十一五”增加2.3倍,总建筑面积为16.46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为254.45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较“十一五”增加1.9倍,浮梁达到人均2.04平方米;体育场地节假日开放普遍,珠山区政府所属各类运动场所节假日均免费开放;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公共体育设施分别完成61.5%和62.7%,超过我市“十二五”期间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要求(各项具体数据详见附表)。
(三)大型场馆建设全面铺开
2018年江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将在我市举行,这是景德镇有史以来首次承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也是我市在“十三五”发展规划期间举办的最大规模的综合性体育赛事。为承办好赛会,市政府确定了省运场馆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思路:即整合全市土地、财政、体育、教育、资金等各类资源,不盲目贪大图全,合理规划,科学布局,避免重复建设。提出了分类建设、分期完成的总要求:市本级兴建体育馆、游泳馆和综合训练房,昌南拓展区对学校体育馆在原有的设计基础上进行扩容升级,乐平、浮梁县也承担了个别场馆建设任务。目前,各场馆建设工程已相继启动。
由于十二五期间城镇公共体育设施的极大改善,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得到迅速发展,参与人数达50万人次,城区体育人口比例达50%,晨、晚练点达650多个。
二、存在的不足
我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但相对于人民群众日前增长的健身需求来说,在建设数量、速度、健身场所种类等方面仍显不足。
(一)经费投入不足
虽然我市体育事业经费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投入普遍偏低,财政投入主要用于体育部门的人头经费,其他建设、活动经费,主要靠向上项目争取和临时追加预算的方式解决。四个县(市、区)中仅乐平在预算上有明显体现,今年年初的预算有55.2万元,其他县区预算则很少,个别只有5万元。按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0%应用于全民健身,而我市不到50%。因网络体育彩票禁售,今后资金来源更加紧张。此外,企业、事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较少等。
(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没有达标
按照“全民健身十二五实施计划”要求,要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其中市达到“五个一”工程(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健身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30%以上的的县(市、区)达到“四加一”工程(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健身馆、一个中型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一个室内或室外游泳池或门球场及室外篮球场)的要求。据调查,市本级和四个县(市、区)都存在缺项,均没有完全达到这一要求。四级网络建设比较薄弱,全市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只刚刚超过1平方米,低于“十二五”实施计划人均体育场地1.5平方米的要求,四个县(市、区)只有浮梁县达到了这一目标和15分钟健身圈的国家标准。
(三)设施建设缺规划、功能单一。
城市建设规划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预留空间不足,多数公园、广场和绿地等大型公共场所在规划建设时就很少规划体育功能,大部分只能作为居民散步和跳健身舞的场所,严重缺乏在青少年中比较受欢迎的篮球、足球、羽毛球等运动的场地。在老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拓展困难。比如珠山区体育健身项目就因无地可用而不能落实到位,造成珠山区社区、乡镇街道健身工作覆盖率难以达标。新建住宅区按公共体育设施
“三同步”(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施工)要求实施的情况很少。个别较大社区建设了一定规模的运动场所也属于经营性质,社会效益不明显。
(四)学校和单位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不足。
市内大型企业、大中专院校的体育场地占市区比重较大,但考虑到安全管理、设施损耗等多种因素,开放率较低。已投入使用的体育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没有及时跟上,影响使用效率,少数还存在安全隐患。
三、意见与建议
全民健身工作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抓好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建设是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今年是全民健身“十二五”计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下一个五年规划筹划制定之年,今后一定要在新的起点上更高标准抓好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结合调研情况,建议:
(一) 强化政府职能,严格依法实现“三纳入”要求
1、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依法落实“三纳入”(纳入财政、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社会发展计划)规定,特别是经费的落实,不仅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而且要随着经济发展递增并及时拨付到位。
2、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全民健身战略要求,围绕15分钟健身圈等目标任务,在“十三五”规划中落实好新老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要留足青少年喜欢的篮球、足球、羽毛球等运动场地。
3、建立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三同步”监管机制和体育部门参与公共体育设施和新建住宅体育活动场地的验收工作机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步伐
1、加大体育经费的筹措力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财政支持的主渠道作用,妥善用好各种政策扶持资金,落实好有关项目的资金配套。同时,创新投入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
2、搞好体育场地建设。借承办省运会契机,完成市本级“五个一”工程,并在各运动场馆规划设计时,综合考虑赛后利用问题。继续加强四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工程和县(市、区)的“四加一”工程建设。
3、更加注重基层社区和农村健身设施的建设投入,逐步实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的全覆盖。
(三)加强管理创新,提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效率
1、创新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好“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责任,提高设施使用效益。
2、加大体育场馆开放力度,切实采取措施支持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场所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景德镇市全民健身(2011-2015年)计划
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对照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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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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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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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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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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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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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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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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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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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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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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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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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未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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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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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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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
|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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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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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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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7(场地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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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
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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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县区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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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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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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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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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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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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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农民健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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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0%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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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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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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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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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乡镇(竟城镇是2015年划入珠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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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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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农民健身工程
|
50%
建成
|
58.5%
|
57.4%
|
78.2%
|
50%
|
62.7%
|
开放率
|
50%
|
90.45%
|
70%
|
70%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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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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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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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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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规划综合体育馆、游泳馆、,无大型健身中心和体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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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一”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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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县区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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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型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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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体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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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中型健身中心、体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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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体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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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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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五个一”工程:一个综合体育场(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一个综合体育馆(具备多种功能,能进行各类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大型文化活动体育场地)、一个大型健身中心(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的综合球馆、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的公园);
2、“四加一”工程: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健身馆、一个中型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一个室内或室外游泳池或门球场及室外篮球场。